广东法院文化建设标准及考评办法

更新时间:2020-04-27 已浏览:2624 文章来源:

广东法院文化建设标准及考评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关于文化建设的指示精神和《广东法院文化建设规划(2011—2015)》,推进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岭南工程”,实现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全面达标,为我省法院改革创新,领潮争先,当好法院科学发展排头兵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支撑,特制定本标准及考评办法。

    第二条  本标准及考评办法适用于全省法院的文化建设达标争创和考评工作。

    第三条  全省法院的文化建设达标工作,按照各项建设标准逐项进行考评。省法院组织领导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政治部教育处负责。

    第四条  标准包括整体工作、组织领导、精神文化建设、物质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特色文化建设、学习型法院建设及教育培训、文化宣传工作、干警人文关怀等10个项目50项指标。考评实行量化打分,总分为1000分。

    第五条  考评采取先由基层法院、中级法院自评,省法院复评的方式进行。每年10月底前,由各中院将辖区法院申报达标的自评结果及评分表报省法院。省法院派出考评组,分赴各级法院进行复评。复评采取干警测评、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考评组根据考评情况打出复评分,复评得分900分以上为达标。

    第七条  全省所有法院在2014年前必须实现全面达标;已经建好审判大楼的珠三角地区法院,在2012年内力争实现全面达标;已经建好审判大楼的其他地区法院,在2013年内力争实现全面达标。

    第八条  文化建设是否达标将作为各级法院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拟由省法院表彰或向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等推荐表彰的文化建设先进法院,原则上从考评达标单位中产生。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评:

    (一)干警出现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五条至二十一条情形之一,造成重大冤假错案的;

    (二)干警发生其他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其他不得考评的情况。

    第十条  各级法院要实事求是自评,不得弄虚作假。在考评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予通报批评,取消考评资格。

    第十一条  本标准及办法由省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标准及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东法院文化建设标准

 

项目

内容要求

分值

评价方法

计分标准

自评得分

自评依据

复评得分

复评依据

一、
整体工作
100分

1. 文化建设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加强队伍建设等整体工作促进作用明显。

20

听取汇报
干警测评

测评满意率大于90%,记20分;介于80%-90%记16分;介于70%-80记12分;低于70%不计分。





2. 在全省中院综合考核或辖区基层法院综合考核中成绩优秀。

20

核查结果

考核合格记10分;
考核优秀记20分。





3. 近3年内,中级法院集体曾获省级以上奖励;基层法院集体曾获市级以上奖励。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或者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20

查阅资料

获得奖励1次记5分,加满10分为止。开展创建活动记5分,创建成功记5分。





4. 近1年内,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者因违法审判行为造成冤假错案、因严重舆情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

20

查阅资料

无不良影响事件记20分。





5. 领导班子团结向上,干警团结互助,全院风清气正、创先争优意识强。

20

干警测评

测评满意率大于90%,记20分;介于80%-90%记16分;介于70%-80记12分;低于70%不计分。





二、
组织领导
100分

6. 领导重视。成立文化建设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负责指挥指导。领导班子经常研究文化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

2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7. 健全机制。建立院长统揽全局、政工部门牵头抓总,机关党建、行政管理等职能部门分工配合的协调工作机制。

2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8. 部署明确。制定文化建设规划或计划;推进有力,注重检查总结。

2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9. 保障有力。保障文化建设经费;落实文化建设工作人员。

2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经费保障占10分,视情记分;人员保障占10分,视情记分。





10. 党政支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法院文化建设的领导、支持;将法院文化建设纳入当地文化建设总体规划。

2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三、
精神文化建设
150分

11. 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等。全面开展法官宣誓活动。

3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干警测评

工作落实情况占10分,视情记分。测评满意率占20分,大于90%,记20分;介于80%-90%记16分;介于70%-80记12分;低于70%不计分。





12. 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以“学在岗位、学在社会、学在人生”为载体,深入开展送法到基层或者法官志愿服务等学雷锋活动。开展案件回访或巡回审判等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活动。深入开展调解工作,推行“社区法官”或“诉调对接”等工作。

3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干警测评

工作落实情况占10分,视情记分。测评满意率占20分,大于90%,记20分;介于80%-90%记16分;介于70%-80记12分;低于70%不计分。





13. 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建立完善的审判管理机制,审判执行工作公正高效。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中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基层)、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和司法赔偿率等反映审判公正情况的排头兵指标达到监控指标体系参考值。认真开展裁判文书评查。

30

查阅资料

核查结果

工作落实情况占10分,视情记分。整体工作效果占20分,按排头兵指标数据和裁判文书评查结果记分,每达标一项记5分。





14. 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认真落实廉政风险排查、廉政承诺制度、廉政监督员制度。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3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干警测评

工作落实情况占10分,视情记分。测评满意率占20分,大于90%,记20分;介于80%-90%记16分;介于70%-80记12分;低于70%不计分。





15. 提炼、实践法院精神。围绕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主题,结合本院优良传统、当地文化特色,总结提炼、深入实践法院精神(院训)。发挥法院精神的导向、凝聚和激励作用,促使干警将其作为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3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干警测评

工作落实情况占10分,视情记分。测评满意率占20分,大于90%,记20分;介于80%-90%记16分;介于70%-80记12分;低于70%不计分。





四、
物质文化建设
150分

16. 整体建设。法院大楼设计、建设理念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外观庄重威严;审判场所和办公区域布局合理规范,功能完善便民,设施齐备先进;庭院环境整洁美观,氛围亲民。

20

现场考察

设计、建设理念,外观,审判场所和办公区域建设,庭院环境各占5分,视情记分。





17. 设置必备标识。设置国徽、法徽、宪法墙等标识;设置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工作主题以及本院院训等文字标识;位置醒目,图案、字体、颜色、材质符合庄重、严肃、和谐、得体等要求。

20

现场考察

落实情况占10分,视情记分;

整体效果占10分,视情记分。





18. 服务窗口建设。安检设施完善,防护严格,手续便捷;公众服务区域标识明显,设有诉讼、办事指南、咨询台或导诉台,提供桌椅、纸笔、饮水等便利。

20

现场考察

落实情况占10分,视情记分;

整体效果占10分,视情记分。





19. 院史室、荣誉室建设。设有院史室、荣誉室,内容丰富、陈列有序、布展合理。各中院和珠三角地区各级法院面积达到80平方米,其他地区法院达到60平方米。院史较短的法院可以不设院史室。数字院史室、荣誉室建设完备的,对院史室、荣誉室面积不作严格要求。

20

现场考察

落实情况占10分,视情记分;

整体效果占10分,视情记分。





20. 图书室建设。设有图书室(馆),规模较大、藏书丰富、配套完善。珠三角地区中院面积达到120平方米,藏书达到人均100册;其他地区中级法院达到100平方米,藏书达到人均80册;各基层法院面积达到80平方米,藏书达到人均70册。数字图书馆建设完备、数字藏书达到相应要求的,对图书室面积和纸质藏书不作严格要求。

20

现场考察

落实情况占10分,视情记分;

整体效果占10分,视情记分。





21. 文体室建设。设有文体室,设施配套完善、功能齐全,各中院和珠三角地区各级法院面积达到80平方米,其他地区法院达到60平方米。

20

现场考察

落实情况占10分,视情记分;

整体效果占10分,视情记分。





22. 文化设施服务群众。注重文化设施的社会性、群众性、开放性;将“四室一窗口”建设与当地群众性文化建设相结合。

10

现场考察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23. 信息化建设。办公自动化应用程度高,推广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应用。自主门户网站和三级法院专网建设完善。抓好科技法庭建设。建立网上图书馆。

2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五、
行为文化建设
100分

24. 职业道德建设。严格执行《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开展司法良知教育、社会主义道德实践或警示教育等活动。

2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干警测评

工作落实情况占10分,视情记分。测评满意率占10分。大于90%,记10分;介于80%-90%记8分;介于70%-80记6分;低于70%不计分。





25. 司法礼仪建设。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严格遵守司法礼仪;设立司法形象“风采镜”、司法礼仪“监督箱”;开展司法礼仪培训、司法礼仪知识竞赛或法官风采大赛等活动。

2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干警测评

工作落实情况占10分,视情记分。测评满意率占10分。大于90%,记10分;介于80%-90%记8分;介于70%-80记6分;低于70%不计分。





26. 司法行为规范。认真开展庭审观摩评查活动;干警仪表端正、精神饱满、举止得体、热情周到;按要求着装及佩戴法徽、工作证、党徽或团徽;熟练使用普通话。

2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现场考察

落实情况占10分,视情记分;

整体效果占10分,视情记分。





27. 开放型法院建设。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开展各类执行公开活动;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开展各类庭审观摩活动。

2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落实情况占10分,视情记分;

整体效果占10分,视情记分。





28. 司法公开。建立司法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窗口、法庭、网络等司法公开平台;开展“强化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抓好各项司法公开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2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落实情况占10分,视情记分;

整体效果占10分,视情记分。





六、
制度文化建设
100分

29. 办案规范和标准。立案、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审判监督、执行等重要岗位的办案规范和标准全面、明确、精细、具体。

20

查阅资料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30. 行为规范、礼仪规范。明确庭审行为、会见当事人行为及窗口部门办事规程等规范;推行文明接待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明确司法礼仪标准,细化司法礼仪中的法言法语、文明用语以及法官忌语。

20

查阅资料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31. 队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党建、干部人事管理、法官管理、人才建设、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制度。

20

查阅资料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32. 司法政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司法行政、财务装备、后勤服务等管理制度。

20

查阅资料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33. 廉政制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党内民主制度、违纪惩处制度、廉政责任制度。

20

查阅资料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七、
特色文化建设
100分

34. 深入调研。深入开展法院特色文化建设调研,形成深刻扎实的调研成果,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文化建设的理念、措施、方法。

2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35. 找准结合。准确把握法院文化与当地优秀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群众文化的结合点,在文化建设实践中充分体现。

20

现场考察
听取汇报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36. 凸显特色。深刻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和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充分运用当地优秀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群众文化的有益元素、素材,形成创意新颖、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文化建设成果。

2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现场考察

落实情况占10分,视情记分;

整体效果占10分,视情记分。





37. 推进有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特色文化建设纳入当地文化建设总体规划,形成特色文化建设合力。

2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38. 效果明显。特色文化对服务大局、促进法院中心工作、增强队伍素质、提升法院形象、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等效果明显。

2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测评满意率大于90%,记20分;介于80%-90%记16分;介于70%-80记12分;低于70%不计分。





八、
学习型法院建设及教育培训
100分

39. 组织领导。把学习型法院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法院工作整体布局;建立学习型法院建设协调工作机制,明确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制定学习长远规划和年度创建计划,制定教育培训规划计划。

2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40. 保障体系。建立完善的学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落实经费,专款专用;加强系统党校、党员活动室等学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教学资源建设。

2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41. 方法内容。经常性组织党组学习,开展各类读书活动,加强形势政策教育,重视调查研究。开展领导干部培训,落实全员培训,重视高层次人才培养。注重学习教育方式创新。

2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42. 学习教育成效。政治素质提升、知识结构优化、自身建设过硬、发展成效凸显。

20

干警测评

测评满意率占20分,大于90%,记20分;介于80%-90%记16分;介于70%-80记12分;低于70%不计分。






43. 队伍素质。人才队伍结构合理、数量充足、配置科学;珠三角地区法院及各中级法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92%以上,硕士以上学历达15%以上;其他法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85%以上,硕士以上学历达8%以上。

2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工作效果占10分,视情记分;学历要求占10分,达标基准分为7分,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1分,加满10分为止。





九、
文化宣传工作
50分

44. 典型示范。积极培树、表彰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先进典型学习活动。

1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45. 对外宣传工作。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法院内外网站等平台宣传本院文化;创办有自身特色的杂志;创作、编印反映自身文化建设成就的书籍、画册、光碟等;举办法院文化展览等。

2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46. 新闻宣传工作。完善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新闻发布、司法舆情管理机制完善。

1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47. 参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参加公共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艺、体育等活动,展示法院、法官良好形象。

1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十、
干警人文关怀
50分

48. 扶助困难干警。推行干警困难扶助金制度;帮助解决干警生病就医、小孩入学等干警生活困难。

10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49. 经常性关爱干警。关心干警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干警体检;落实休假制度;完善膳食管理;关心干警心理健康,建立干警心理干预、疏导机制;举办心理知识讲座或其他形式的心理疏导活动。

20

查阅资料听取汇报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





50. 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成立球类、摄影、书法等机关文体协会,保障活动场所和经费。定期组织开展运动会、读书月、文艺汇演等文体活动;积极参加省法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

20

查阅资料听取汇报

视工作落实情况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