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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完成反馈
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市委工作部署,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7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榕城区人民法院、揭东区人民法院、普宁市人民法院、揭西县人民法院、惠来县人民法院、榕城区人民检察院、揭东区人民检察院、普宁市人民检察院、揭西县人民检察院、惠来县人民检察院等14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巡察反馈会议,传达4月24日市委书记曾风保在听取本次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反馈指出,有的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一些单位履行主业主责有待加强;有的单位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深入,司法为民理念树立不牢固,作风建设有待加强,一些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有的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建工作仍存短板,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的单位落实上一轮巡察反馈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部署,找准方法路径,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建立完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综合用好巡察成果,深化标本兼治,将整改工作同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扎实开展“两比两论”活动,督促推动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履职担当、真抓实干,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全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为我市全力建设产业强市、和美揭阳,加快打造粤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作出应有贡献。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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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惠来县人民法院党组的反馈意见
关于巡察惠来县人民法院党组的反馈意见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1月20日,对惠来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提出了处理意见。4月24日,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市委书记曾风保审定了综合情况报告,对巡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惠来县人民法院党组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巡察期间,干部群众反映和巡察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审判工作质效有待提升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指示精神和上级工作部署要求不到位。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不到位。二是学习贯彻省委“1310”具体部署不到位。三是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2.审判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司法成效有待提升。一是立案关口把得不够严。二是案件审判质量不够过硬。三是执行案款收缴清退不及时。四是案卷材料归档不及时。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对意识形态研究部署不到位。二是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政治引领不足。 (二)司法为民意识不够强,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1.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够牢。一是国家赔偿案件较多。二是刑事案件办理超时长。 2.信访受理不规范,督察监管缺乏有效措施。一是信访办理不严。二是督察监督流于形式。 3.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财务制度不健全。二是个别物品购置无实施政府集中采购。三是诉讼费退费不及时。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干警队伍建设存在诸多短板 1.全面从严治党抓得不够严实,管党治院仍需加强。一是党风廉政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二是干警警示教育抓得不严。三是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不够扎实。四是派驻纪检监督触觉不强。 2.组织生活开展不够扎实,党员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党费收缴不及时。二是党员档案管理抓得不到位。三是“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 3.干警选用谋划不足,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个别重要岗位长期无轮岗。二是部分部门副职尚未配齐。三是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不规范。 (四)落实巡察整改仍需进一步加强 2020 年12 月,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惠来县人民法院反馈了六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情况。巡察反馈问题36 个,惠来县人民法院落实巡察整改问题36 个,其中列入长期坚持5 个,新制定规章制度3 个,修订完善制度2 个。 1.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2.长效机制抓得不严。 巡察期间,对巡察了解的有关干部的问题和不良反映,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会前也向陈少华同志作了通报,并请陈少华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抓早抓小,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希望有关同志认真自查,深刻反思,及时整改。 二、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司法为民,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立绿美生态观,增强司法机关意识形态安全意识,聚焦省委“1310 ”具体部署和市委"1135 ”工作思路、 “三抓两干一加快”部署要求,结合惠来地区特点,为加快打造产业强县、和美惠来提供法治保障。 (二)严肃纪律作风,提高审判工作质效。对照市委“两比两论”工作内容和要求,加强法官能力培训,强化院庭长担当意识,充分发挥好院庭长水平能力和指导作用,把案件阅核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发挥院庭长靠前指挥引导作用,把严立案审查关。进一步发挥审判委员会研究审判工作运行态势、监督指导全院审判工作作用,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推动执行款收缴和清退工作。做好案卷归档工作。加强案件风险防控,降低案件国家赔偿风险。加强法官履职监管,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推动案件审理工作按时审结。强化内部督察管理,把督察纠作风促管理的作用发挥到实处。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组织建设。加强管党治院力度,落实好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做好党风廉政工作的部署规划。抓严谈话制度,把干警提醒谈话谈到深处实处,抓好纪律教育活动。严格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党员管理,严肃组织生活,抓好“三会一课”记录。进一步加大干警选用工作的谋划部署,执行好干部轮岗制度,配齐内设部门副职,规范干部动议工作的记录。 (四)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好上级工作督导整改。进一步严实主体责任,加强分析研判,对本轮巡察指出的“公车管理不规范”“个别物品采购未实施政府采购”“部门预算不科学”等问题,出现老问题已整改却出现同类新问题的情况,深入剖析,从工作源头机体源头查找根源,举一反三,把巡察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对上级工作督导指出的程序性问题,要予以重视,及时更正。 以上反馈意见,请惠来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联系人:李红璇,电话:0663-6628006) 中共揭阳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5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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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退费公告(神泉人民法庭)
广东省惠来县人民法院 公 告 为规范诉讼费用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相关规定,我院开展诉讼费用专项清理工作。 请以下人员(详见附表)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到现场、邮寄材料等方式联系本院神泉人民法庭办理诉讼费退领业务,当事人办理退费手续需提供生效裁判文书案号、收款人身份证明材料、收款账户信息、个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广东省惠来县神泉镇神泉人民法庭,联系电话:0663-6731337。 附件:待退诉讼费案件清单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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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退费公告(隆江人民法庭)
广东省惠来县人民法院 公 告 为规范诉讼费用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相关规定,我院开展诉讼费用专项清理工作。 请以下人员(详见附表)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到现场、邮寄材料等方式联系本院隆江人民法庭办理诉讼费退领业务,当事人办理退费手续需提供生效裁判文书案号、收款人身份证明材料、收款账户信息、个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广东省惠来县隆江镇隆江人民法庭,联系方式:0663-6340570。 附件:待退诉讼费案件清单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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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退费公告(靖海人民法庭)
广东省惠来县人民法院 公 告 为规范诉讼费用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相关规定,我院开展诉讼费用专项清理工作。 请下列案件相关当事人(详见附表)依据本院生效裁判文书中关于诉讼费的承担事项,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到现场、邮寄材料等方式联系本院靖海人民法庭办理诉讼费退领业务。当事人办理退费手续需提供生效裁判文书案号、收款人身份证明材料、收款账户信息,个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靖海镇法院街二号靖海人民法庭,电话:0663-6860109。 附件:待退诉讼费案件清单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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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主题海报发布
在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即将于4月20日启幕之际,大家期待的海报如期与您相约。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宣传周海报共一套六张,并在人工智能的加持下首次以动态形式亮相!欢迎“转赞看”,一起“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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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惠来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递补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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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浩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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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惠来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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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浩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广东省惠来县人民法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罪犯陈德浩,男,1994年1月6日出生,汉族,广东省廉江市人,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陈德浩于2024年12月27日向本院提出其长期患有严重疾病:1.双眼人工晶体眼;2.双眼弱视;3.双眼视神经萎缩且生活不能自理等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2025年1月8日,本院对该申请立案审理,现拟对罪犯陈德浩启动组织诊断程序,并予以公示。如对此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反馈。 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663-6628065;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站南路惠来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