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法院立案庭多措并举 创优质服务窗口

更新时间:2021-01-05 已浏览:2970 文章来源:原创

惠来县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为当事人提供微笑服务。黄卓奇 摄

惠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以人民群众能够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宗旨,忠实履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新时期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以抓好管理水平和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提升窗口文明形象和服务水平,2014至2015年度被评为“惠来县文明窗口”。

围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标准,该院立案庭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作为营造亲民氛围的首要项目,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设立导诉台,配套便民书写的桌椅、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子触摸屏等设备,并为群众提供诉讼文书样式以及各类案件诉讼指南等,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便捷的司法服务。在日常工作中,立案庭工作人员坚持行为规范,完善着装、挂牌上岗机制,同时使用礼貌用语,将微笑服务贯穿于工作中,树立了良好文明形象。

为提升司法服务质量,该院立案庭积极落实便民措施,自去年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度以来,所有到法院起诉的案件一律当场登记,出具收取诉讼材料凭证,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充提交,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对不能当场确定立案受理的,由当事人(或代理人)填写《诉讼地址确认书》,在法定时间内用电话或邮寄方式给当事人答复。同时规范服务行为,制定定人、定岗、定责的“三定”制度,实行集咨询、立案、分案、排期、保全、接访于一体的“一站式”立案方式,在接待中做到接待服务热心,了解情况细心,帮助指导耐心,排忧解难真心,一视同仁不偏心,服务工作不分心。

为扩大司法救助范围,该院立案庭还先后开辟了金融机构、赡养纠纷、农民工追讨欠薪、弱势群体等诉讼无障碍“绿色通道”,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一简二优三保四救”,使司法救助落到实处。“一简”即简化立案程序,减少当事人诉累:“二优”即对困难群众安排专人进行立案指导,使其在最短的时间内优先办结立案手续,优先移送诉讼资料:“三保”即对当事人申请保全的案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以保障案件能够顺利执行:“四救”即对困难群众及时提供司法救助,缓、减、免交诉讼费。通过以上多种举措,该院立案庭真正提高了窗口服务质量,展示了惠来法院司法形象,为惠来县争创省文明县城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