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法院开展强制执行移交活动

更新时间:2021-01-05 已浏览:1349 文章来源:原创

近日,惠来县法院发挥执行利剑威慑力,组织该院法警到岐石镇林美村开展强制执行活动,成功执结了一宗涉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将执行标的物(虾池约60亩)顺利移交给申请执行人,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


  当天上午8时许,23名执行人员与法警整装待发,一项针对被执行人拒绝履行法定腾退义务的强制执行行动吹响号角。出发前,惠来县法院主要领导就此次行动作了动员讲话,表示开展此次强制执行行动旨在彰显法律权威,让法院生效判决不成为“一纸空文”,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并要求全体法警在行动过程中要听从指挥、严守纪律、有序进行,切实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当天上午9时许,惠来县法院法警到达执行现场后,向被执行人陈某宣讲法律法规。在获悉县法院即将依法开展强制执行活动后,被执行人陈某拒绝配合,并对执行行动进行阻挠,后被法警依法强制带离现场并实施司法拘留。当天上午10时许,在当地派出所民警、村委干部协助下,法警按照既定计划有序进行了强制清退工作,并于当天下午1时许,顺利将本案涉案约60亩虾池顺利移交给申请执行人惠来县岐石镇林美村民委员会管理使用。


  据悉,此案顺利执结,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又对逃避执行、恶意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充分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担当,切实彰显了司法权威,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