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来壬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更新时间:2024-03-22 已浏览:513 文章来源:原创


广东省惠来县人民法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罪犯钟来壬,男,1967年8月16日出生,汉族,广东省惠来县人。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本院于2024年1月23日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钟来壬于2024年2月3日向本院提出其长期患有严重疾病:肝硬化失代偿期(酒精性)等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2024年3月5日,本院对该申请立案审理,现拟对罪犯钟来壬启动组织诊断程序,并予以公示。如对此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反馈。
    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663-6628071;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站南路惠来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