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暂予监外执行公示(卢炳存)
更新时间:2022-01-04 已浏览:1396 文章来源:原创
广 东 省 惠 来 县 人 民 法 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罪犯卢炳存,男,1952年6月19日出生,汉族,因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判决生效后,卢炳存提出其患有严重疾病:1.充血性心力衰竭;2.心功能Ⅱ级;3.慢性阻塞性肺病;4.高血压病2级(极高危)等,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2022年1月4日,本院对该申请立案审理,并拟对罪犯卢炳存启动组织诊断程序,现予公示。 如对此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反馈。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663-6628071,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南环一路(惠来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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