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顺利和解并执行完毕一宗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更新时间:2022-09-05 已浏览:209 文章来源:原创
2022年8月25日,被执行人吴某忠将和解款45000元一次性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陈某香,一起因故意伤害罪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终顺利执结完毕。
2019年10月22日,吴某忠在其住宅加工石材,因噪声较大,与邻居陈某香引发口角,陈某香被殴打致伤。后吴某忠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陈某香也向本院提起民事赔偿纠纷,案经一审、二审,吴某忠应赔偿陈某香73268.8元。2022年7月22日,陈某香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次报警 矛盾一度不可调和
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员依法向吴某忠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冻结吴某忠存款4201元,查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随后执行员到两当事村委及其住所处进行实地走访。经了解调查,因吴某忠一直未偿还陈某香赔偿款,在其服刑回家后,陈某香多次以偏激行为给吴某忠及其家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吴某忠也先后五次报警处理,双方矛盾一度不可调和,也给执行工作加大了难度。
反复沟通 顺利和解执行完毕
因双方矛盾比较尖锐,考虑到一味强制执行只会升级矛盾也达不到执行效果,执行员决定采用 “背对背”调解,倾听双方心声,找准症结所在,一边多次向吴某忠从法律上、德义上做思想工作,一边与律师对陈某香进行劝说调解,通过反复沟通,不断缩短和解金额差距,最终组织双方当庭以45000元和解。吴某忠也放下心中怨恨,放弃追究陈某香对其家人人身侵害、财产损害的法律责任。2022年8月25日,吴某忠当庭将赔偿款一次性付还陈某香,本案圆满和解并执行完毕结案,一场因口角引发的刑事、民事责任告一段落,双方当事人生活也回归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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