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归属引纷争 法官耐心调解化纠纷

更新时间:2024-02-22 已浏览:696 文章来源:原创

    近日,我院靖海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监护权纠纷案件,原告周某芸特地通过邮寄的方式向靖海法庭赠送了三面锦旗,对法院的暖心调解表示赞扬和衷心感谢。
    事情还要从2016年的一起婚姻纠纷案件说起。2016年,周某芸与朱某林因感情不和,向惠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周某芸与朱某林自愿离婚,双方婚生女儿朱某榕由周某芸抚养,婚生儿子朱某源由朱某林抚养。
    2023年5月,朱某林身故,朱某源由其奶奶元某兰和姑姑朱某君照顾。周某芸得知朱某林身故的消息后,与元某兰、朱某君联系,要求将孩子带回自己身边,由自己继续抚养。多次沟通无果,无奈之下,周某芸向惠来县人民法院靖海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接到周某芸提交的诉讼材料后,办案人员认为此案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更为适宜,遂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元某兰与朱某君,但两人的电话都未能打通,且长年不在住所地居住。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案子一度陷入僵局。
    正当办案人员认为该案只能通过缺席判决时,朱某君恰好在此时主动向法庭打电话了解情况。经沟通,办案人员发现元某兰和朱某君愿意将孩子交给周某芸抚养,但由于双方在沟通过程中,因言语表述问题,致使元某兰和朱某君认为若将孩子交予周某芸抚养,便再也见不到孩子,遂一直拒绝把孩子交给周某芸。
    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办案人员成为双方沟通的桥梁,一点点消融双方的对立情绪,促使案件顺利进入调解程序。在办案人员的不断协调下,在外地生活的周某芸、元某兰、朱某君、朱某源均到庭参加调解。元某兰和朱某君当庭将朱某源交给周某芸抚养。周某芸与元某兰、朱某君也通过坐下来面对面沟通,消除了之前的误解,一场因沟通不畅导致的矛盾纠纷就此划下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