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前督促速履行,执源治理显成效
2月1日,我院执行事务中心成功督促一起自觉履行义务案件,避免了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是揭阳首例运用执行督促手段推动义务履行的成功实践,迈出了惠来法院“执源治理”新步伐。
2023年11月,原告刘某娇与被告庄某天经惠来法院立案庭快审团队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双方离婚后,婚生女儿庄某彤由被告庄某天负责抚养;原告刘某娇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调解协议生效后,原告刘某娇欲按照约定带女儿庄某彤回家共同生活,却被告知因其超过约定的时间,被告庄某天拒绝其探望小孩。无奈之下,刘某娇只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从源头化解矛盾,执行员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并约请双方到法院执行事务中心进行面谈。由于被执行人不在惠来本地,遂由照管孩子的爷爷奶奶代为到场。
在面对面交谈时,执行员从情理法角度出发,阐明庄某天有义务予以配合,若一直拒绝履行该义务,不仅会被强制执行立案,而且该行为也可能产生相应的执行惩戒措施。经过执行员的逐一利害分析和耐心疏导,孩子的爷爷奶奶终于表示愿意配合履行协助探视义务,双方顺利达成和解,刘某娇也顺利将孩子带走共同生活。至此,这起探望权纠纷执行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一起执前督促案件是惠来法院践行能动司法、深化执源治理的重要表现,也是惠来法院执行事务中心进入实质化运行的一个缩影。
2023年11月,惠来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办公室设置于县法院机关大楼二楼。为保障事务中心实质化运行,惠来法院制发了《关于设立执行事务中心的实施法案(试行)》,进一步明确中心的职能作用,细化案件办理流程,规范办案程序,全力推动案件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从制度上保障执前督促及和解工作的高效开展。
执行事务中心秉持“集中办公、集中处理、集中负责”的原则,开设有执行立案、执行接待、执前督促(和解)等一站式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提供了引导咨询、执行立案、材料收转等多样化执行服务,切实发挥出“执调合一、一站通办”的集约优势。
自执行事务中心运行以来,通过优质的窗口服务,当事人与执行法官之间的沟通得到有效促进,执行质效稳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截至到2月1日,惠来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共立案审查197件,实施繁简分流案件63件,接待来信、来访、来电当事人210余人次。
下一步,惠来法院将继续发挥法院执源治理“主力军”作用,坚持以“执前督促”为抓手,充分利用执行事务中心平台,进一步加强执行事务集约化、流程化管理,不断拓宽多元执源治理渠道,全力提升执行质效和司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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